导读1、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

1、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
2、免除债务权,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3、债务转让权,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谓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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