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三定,非定向与定向相对,在毕业后可以自由的寻找工作单位。定向生(Directedstudent)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满,允许其流动。
非定向来源于相对应的定向定义,表达意思是非在职考生,入学后人事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需要自己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