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国医学中,认为“发物”是能引起人体阴阳平衡失调,诱发和加重某些疾病之物。凡食性与病性相同者,皆为发物,就是说寒性食物诱发和加重寒证,热性食物能诱发和加重热证,所以皆可认为是发物。
1、发热之物
如姜、薤、韭、羊肉、香菇、川椒、胡椒、辣椒等,多食发热,凡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者忌之。
2、动气之物
如比目鱼、春芥等多食动气,凡气滞诸证忌之。
3、助湿之物
如海鲜、羊脂等,多食助湿生痰,凡脾虚泄泻者忌之。
4、动血之物
如慈姑、胡椒等多食动血,凡失血诸病忌之。
5、积寒之物
如蚌、螺、西瓜、鲜柿等,多食寒中,凡脾胃虚寒者当忌之。
6、发风之物
如春芥、虾、蟹、鹅等,多食发风疾,凡外感未清,疮疡痧痘,咽疼目赤者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