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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藏的社会等级制度

发布者:张书一
导读旧西藏的社会等级十分森严,最上层是僧侣,也就是喇嘛,其次是贵族,最下层的是农奴、奴隶。政府官员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他们是西藏的统治阶级。农

旧西藏的社会等级十分森严,最上层是僧侣,也就是喇嘛,其次是贵族,最下层的是农奴、奴隶。

政府官员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他们是西藏的统治阶级。农奴和奴隶则是被统治阶级,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宗教和世俗的最高首领是达赖喇嘛,政教大权都集于他一人之手。在达赖喇嘛亲政前,政教大权掌握在摄政的手里。

达赖、摄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机构,藏语称“噶厦”。噶厦以下有两个主要的办事机构,一个是“译仓”,意为秘书处,另一个是“仔康”,意为审计处。

除“译仓”和“仔康”外,政府行政各机关的官员都是僧俗配制,在各基恰,各宗等地方官中也是如此。 噶厦的其他机构还有马基康、朱颇列空、索朗列空、门孜康等部门。基恰以下是宗,贵族、寺庙庄园的辖地称为溪卡,较宗小,设溪堆。宗本的品级较高,溪堆的品级较低。

西藏社会政治制度等级森严,被一种特殊的政教合一的官吏制度统治着,广大农奴和奴隶处于无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