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是地级市,属于中央直属城市直辖市,是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其他三个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天津位于海河下游,地跨海河两岸,北南长189千米,西东宽117千米。陆界长1137千米,海岸线长153千米。是北京通往东北、华东地区铁路的交通咽喉和远洋航运的港口,有“河海要冲”和“畿辅门户”之称。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