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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签注怎么办理

发布者:张熙一
导读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具体证件有:(一)身份证明。本人

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具体证件有: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第八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