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张阳一”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