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妇女属于强奸罪,强奸罪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应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性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强奸行为的内在属性。
2、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这是强奸行为的外在属性。这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从而违背妇女意志。
(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单独不能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
(四)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