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法律依据】
《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