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
2、另外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必须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同时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