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是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的。
股权投资的风险如下:
(一)投资决策风险;
(二)企业经营风险;
(三)资本市场风险;
(四)法律风险;
(五)执行风险。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投资是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的。
股权投资的风险如下:
(一)投资决策风险;
(二)企业经营风险;
(三)资本市场风险;
(四)法律风险;
(五)执行风险。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