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8日电(卢小璇 申永斌)4月17日,国家电网山东日照供电公司车辆管理所与公司各单位签订车辆使用目标责任书,确定按照集中管理模式、长包管理模式、集体企业管理模式规范车辆使用,进一步明确用车单位和乘车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考核、责任到人,积极应对“春检”用车高峰,并提前为夏季汛期用车安全打好坚实基础。
在集中管理模式下,用车单位必须按照用车管理流程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用车,定向车辆按时派车,非定向车辆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申请用车。车辆使用期间,负责对车辆的定置停放、防火防盗,以及驾驶员在安全行车、优质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长包管理模式,车辆、驾驶员由包租单位直接管理、自行调配。包租单位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指导下,与驾驶员共同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包租单位必须负责车辆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公司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操作流程,发生交通肇事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
集体企业管理模式,是指车辆、驾驶员由电力实业总公司直接管理、自行调配。在该模式下,主要管理单位负责驾驶员日常管理和车辆交通安全,负责承担车辆维修、驾驶员工资及各项运营成本费用,负责驾驶员安全行车监督检查。另外,主要管理单位必须定期组织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与所属企业签订车辆使用管理考核责任书,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