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28日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巩固创模成果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重庆将对污染反弹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重庆市环保局称,该《通知》要求重庆建立环保优化发展、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环境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以及工作保障等八项长效机制,推进创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知》称,重庆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与发展决策科学论证咨询制度、重大决策环保提前介入制度和部门联合会审、协调沟通等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通知》对重庆主城区深化巩固水、气、声、渣环境达标成果提出意见,要求坚持次级河流“河长”、“河段(督导)长”负责制,环保部门定期开展次级河流水质监测,重庆主城各区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组织发展改革、环保、市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次级河流污染反弹快速处置机制。同时,重庆将建立完善大气环境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细颗粒物的监测与研究,构建针对性更强的大气复合型污染防治体系。环保、市政、城建、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加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重庆市政部门指导区县逐步实现垃圾清运处理城乡一体化。
为推进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重庆环保部门将对主城区405家重点工业企业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对污染反弹的实施严管重罚;对因设施不匹配或列入搬迁计划实施停产整治的,设施必须匹配并能实现稳定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同时,重庆将更加注重从环境风险源头预防入手,对化工、采矿、重金属、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风险行业,以及市区级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易发、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风险突出的企业,强化环境准入审批、环境风险评价和“三同时”验收。
重庆市委、市政府还将把巩固创模成果和保持创模指标达标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和实施奖惩的依据。重庆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将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对存在环境质量反弹严重、工业企业限期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隐患严重的区县实施“挂牌督办”;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由该市环保局按规定对有关区县实施“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