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福山区供电公司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了全面检查,严禁不合格的工器具流入施工现场。
根据集团公司防人身伤害特别措施30条中不准使用非全方位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的规定,福山公司对施工使用的安全带进行细致的安全质量排查,淘汰部分无后备保护绳的安全带。并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带进行安全试验,去劣存优,从源头保证作业人员的保护工器具质量过关,严禁不合格、质量低劣的工器具流入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今后,福山公司在生产工器具采购过程中还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作业人员把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