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住去,后来又申请项目再盖楼,西乡县人社局坦承工作失误。而负责报批盖楼项目的西乡县发改局则称,事先并不知人社局有房向外租,若要知情,肯定不报批。
近日,读者反映称,西乡县人社局三年前将一栋楼外租出去,今年却又再盖新楼。
昨日,记者在西乡县人社局门口看到,一栋三层楼正在建,而旁边的一栋三层楼是“紫馨宾馆”,宾馆前台称是租人社局的楼。县人社局副局长周立新证实,2010年将三层楼租给了赵某,改造成宾馆,租至2020年3月31日。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该楼本是为县培训就业中心业务所建,但在建中途,技能培训交由社会组织,这栋楼才外租。“租金全部上交财政。”周立新提供了县财政部门出具的收款证明,他同时承认有楼外租的情况没有告知县发改局,确实存在工作失误。
西乡县发改局副局长赵发祥称,人社局向发改局申请新楼建设项目时,他还没有到任,对此前的报批程序不清楚。正常的程序是人社局向县发改局报批,发改局再层层上报,省发改委批准再拨钱。赵发祥称,如果事先知道人社局还有楼房已经租给外面,那按照程序,发改局不会通过人社局的报批。
2007年中纪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重点包括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的。
“人社局确实有失误。”该县一位副县长称,但因为有租赁合同,目前的措施是在合同到期后不再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