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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品位越来越低 磷矿行业资源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发布者:刘原
导读一、我国磷矿石品位较低 2013年全国磷矿资源补偿费征收额手次逾亿元,国内第一磷矿大省湖北磷矿石资源税收入突破4亿元,比上年增长7.7%。然而,由于国内磷矿石价格一路下跌,磷矿企业效益直线下降,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双双增长,磷矿企业效益却并未同步。税

  一、我国磷矿石品位较低

  2013年全国磷矿资源补偿费征收额手次逾亿元,国内第一磷矿大省湖北磷矿石资源税收入突破4亿元,比上年增长7.7%。然而,由于国内磷矿石价格一路下跌,磷矿企业效益直线下降,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双双增长,磷矿企业效益却并未同步。税费收入和企业效益相背,凸显出磷矿资源税费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前瞻产业研究院《2014-2018年中国磷化工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世界磷矿的总体品位在5%-40%(P2O5)之间,大部分国家的磷矿石品位都在30%(P2O5),俄罗斯的科拉磷矿(Kola)、摩洛哥的布克拉磷矿、美国的佛罗里达以及非洲的一些国家都是富矿汇集的地区,有的矿石品位达到39%(P2O5),一般都在30%以上。而我国磷矿整体品位仅为17%,可采储量的平均品位也仅有23%,远低于30%的全球平均水平,是世界上矿石品位最低的国家之一。

  图表1:中国不同品位磷矿资源储量(单位:亿吨,%)

中国不同品位磷矿资源储量(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磷矿行业资源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由于我国磷矿80%为沉积岩,70%为中低品位的胶磷矿,地下开采约占总量的60%,矿物颗粒细、嵌布紧密,有害杂质多,开采难度大,技术落后,加上目前国内磷矿资源税(除湖北外)从量计征,导致磷矿资源采富弃贫现象严重,加速了高品位磷矿资源的过度消耗,不利于低品位磷矿资源的开发利用。

  前瞻产业研究院磷化工行业报告显示,自2013年1月起,湖北率先试点磷矿资源税改革,变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税率为10%。按低品位磷矿售价每吨100元、高品位售价600元计算,从量改为从价后,低品位矿石资源税由每吨15元降为10元,高品位矿石则由每吨15元增加到60元。新的磷矿资源税政策实施后,湖北省磷矿资源采富弃贫现象得到初步遏制:中低品位磷矿石产量比上年增长5%,高品位磷矿石产量下降39%。

  然而,试点情况显示,新的磷矿资源税存在问题还较多,由于新的磷矿资源税税率太高,磷矿石产量增长带来的收益难抵产品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使磷矿企业陷入了增产不增效,甚至效益下滑乃至亏损的泥潭。此外,新的磷矿资源税政策虽然实施了差别化税收政策,但是分类还不够细,不利于企业开发低品位矿石。专业人士认为,资源等级千差万别,资源税改革不能太简单化,磷矿石资源还应进一步细分种类,至少应分成三类:采出来能直接出售的、需要经过选矿环节的、国家规定最低品位以下的,这样区别对待才能真正实现税改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