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试点将正式于7月1日在武汉、广州、上海和北京四个地区开始,试点期暂定三年。虽然就国内现状来看,确实存在对“以房养老”的需求,但由于目前政策上不完善,政策还没有开始实施,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作为主要参与者的老年人和保险公司均反映冷淡。
该政策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不仅要承担房产贬值带来的风险,还要承担老年人长寿带来养老金支付年限延长的风险;而对于老年人来说也是一样,如果老年人年龄超过合同期,而按照原合同协议的养老金已经发放完,这时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又该如何保障?另外,我国的传统文化“老有所居”也使得老年人对于以房养老积极性不高。
虽然《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是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的第一步正式文件,但以房养老在国内并不是新事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是南京留园老年公寓推出的我国最早的“以房换养“模式(简称为南京模式);二是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模式(简称为上海模式)。但是“以房养老”商业模式目前在国内还是处于探索阶段。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目前制约我国以房养老进展的因素主要有四个:1)“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2)“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3)养老机构不完善;房价下行使得金融机构担忧,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4)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适用人群小。
对于“以房养老”这一概念,笔者认为还是有市场需求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失独老人来说,但是政策要想得到更好的施行,解决好相关问题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