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5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在一些媒体上公然发表关于我公司产品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等一系列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名誉权和经济利益。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更为了对广大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我公司迫不得已对李连达提起法律诉讼,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审理,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发表对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产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实评论;二、被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一份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公告本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公告费用由被告李连达负担;三、被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连达不但不按照法律判决履行其应尽义务,相反却将已被法律程序确认没有任何依据的不实言论接二连三在网络上公开散布,我们敬请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这些蛊惑之词。
复方丹参滴丸上市20年来,国内外数百名专家先后完成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临床验证,证明疗效确切,使用安全。2010年复方丹参滴丸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美国FDA二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制剂,再次证明该药安全有效,经受住了世界最严格临床试验的考验,首次向世人证实复方中药也可按国际标准接受临床评价。目前正在全球多中心展开三期临床试验,进展顺利。20年来天士力对整个产业链坚持不懈地进行系统集成创新,以复方丹参滴丸为代表的现代中药已成为现代生物医药体系中的高科技产品,是国家医保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作为现代中药第一品牌,每年有数千万消费者使用受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希望李连达院士遵守法律,恪守基本的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尽快严格按照法院判决履行其法律义务。对于李连达针对我公司及产品的其它违法行为,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