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度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对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作出明白规则,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端实施。
专家指出,此次新规次要是标准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动银行卡外汇管理根本框架和团体用汇政策,团体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
银行卡海内提现:一年不能超越10万元
此次,外汇局发布的《国度外汇管理局关于标准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买卖的告诉》明白提出,团体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自己名下银行卡(含隶属卡)算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越等值10万元人民币。
而且,告诉还规则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一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同时,团体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越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超越年度额度的团体将会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甚至能够会被处分。该告诉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开端累计计算。
外汇局方面表示,这是依据2017年8月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外汇局于2018年起完善银行卡境外运用“反洗钱、反恐惧融资、反逃税”监管,抑制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
强监管:旨在打击守法立功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开展和对内政往水平不时加深,银行卡已成为团体出境运用最次要的便当化领取工具。据外汇局数据,2016年境内团体持银行卡境外消费1040亿美元。
但是,在非现金领取日益普及和便当、全球普遍增强大额现金管理的状况下,以后境内团体在境外大额提现并不正常,涉嫌诈骗、赌博、洗钱、恐惧融资等守法立功活动。
例如,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自己及亲戚冤家名义,操持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外地商户或赌场,触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该案件目前已判决,陈某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5年。
“标准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买卖,是反洗钱、反恐惧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备银行卡提取现金范畴的守法立功活动。”外汇局相关担任人表示,国际监管经历也显示,大额现金买卖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惧融资等守法立功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增强大额现金管理。
没影响:团体境外持卡消费不受影响
“由于境外有着较为齐备的用卡环境,目前信誉卡的境外消费99%都是经过刷卡领取完成,只要在一些无受理终端领取或紧急状况下才会运用信誉卡取现”。招商银行信誉卡中心总经理张东说。
现实上,此次规则对普通团体境外持卡消费并无影响。据外汇局有关担任人引见,2016年81%的银行卡境外提现低于等值3万元人民币。此次新增每人每年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限额,在无效抑制多数守法违规人员大额提现的同时,完全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现需求。
加上境外银行卡取现新规并没有改动团体便当化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所以完全不会影响居民普通境外衣、食、住、行等正常消费的便当性。
“此次完善卡管理不属于严重政策调整,不改动银行卡外汇管理的根本框架和团体用汇政策,团体在境外正常提现和消费不受影响。”外汇局相关担任人表示。
关于团体境外旅游用汇,专家建议,增加携带和运用大额现金,留意用卡平安和信息维护,不借用别人银行卡躲避额度管理,也不向别人出借银行卡,防止被不法人员应用从事守法立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