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该报记者取得一份名为《对汽车租赁公司涉嫌合法运营保险业务的剖析及建议》(下称《建议》)的报告,这份报告由某地保监局对神州租车等四家汽车租赁公司明察暗访后所撰写,上述保监局调查了4家汽车租赁公司,辨别是国际市场中规模较大的神州租车、一嗨租车、首汽租车和瑞卡租车,指出这几家平台在以下四个方面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第一,无销售保险资质,涉嫌合法运营
神州租车、一嗨租车、首汽租车和瑞卡租车均以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身份,按年以公司的名义将营运车辆一致向保险公司投保,然后再向承租人提供短期保险效劳。但经该局调查发现,他们既无运营保险业务的资质,提供的保险又未经审核或备案,就直接向承租人收取“保险费”,涉嫌构成合法运营保险业务。
第二,收取商业车险费,涉嫌强卖行为
目前,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方式分为线上预订、电话预订和门店预订3种,其中线上手机APP预订成为最次要方式,保险效劳也多经过此渠道销售。以神州租车为例,在订车完成之后,显示的费用算计金额大于首页显示的日均租车费用,此时费用除车辆租赁及门店效劳费还包括根本保险费和手续费。根本保险费为其所涵盖保险的总价,未对各类保险的价钱辨别阐明,也未充沛提醒保险及不计免赔效劳的详细内容。
第三,保险合同模糊,信息披露不充沛
上述保监局指出,汽车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保险效劳触及的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但并未充沛实行向承租人的阐明义务。
一方面,承租人领取保险费时,仅显示汽车租赁费,在确认领取后才显示需求交纳的保险费,汽车租赁公司并没有对保险费所掩盖的保险内容停止充沛披露。另一方面,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甚至成心隐瞒承保范围,招致承租人在索赔时发现保险内容与汽车租赁公司官网发布的不符。
第四,保费高于险企报价 或构成不当得利
汽车租赁公司从承租人收取的保险费远远高于其实践保险费用收入,能够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