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 海澜之家昔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分歧举动人荣基国际(香港)无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普和无限合伙企业(无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协商,荣基拟以10.48元/股的价钱转让238,549,618股公司股份予腾讯普和,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499,999,997元,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以后总股本的5.31%。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本次拟买卖事项根本状况
2018年2月2日,海澜之家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澜之家”)控股股东的分歧举动人荣基国际(香港)无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基”)与深圳市腾讯普和无限合伙企业(无限合伙)(以下简称“腾讯普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协商,荣基拟以10.48元/股的价钱转让238,549,618股公司股份予腾讯普和,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499,999,997元,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以后总股本的5.31%。
腾讯普和与荣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分歧举动人关系。本次转让前,腾讯普和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腾讯普和将持有公司238,549,61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
二、买卖单方根本状况
(一)转让方状况
公司称号:荣基国际(香港)无限公司
董事:周晏齐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7日
住所:Flat/Rm B 4th Floor, Winbase Centre, 208 Queen’s Road Central,HongKong
公司注册证书号:660845
(二)受让方状况
称号:深圳市腾讯普和无限合伙企业(无限合伙)
企业性质:无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无限公司
成立工夫:2018年2月1日
合伙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68年1月31日止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0300MA5F06MA8W
运营范围:企业管理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次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荣基(“转让方”)与腾讯普和(“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荣基拟以10.48元/股的价钱转让238,549,618股公司股份予腾讯普和,转让股份占公司以后总股本的5.31%。
(二)股份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钱以签约日前1个买卖日的开盘价91.61%为根底确定,单方确以为10.48元/股。
(三)协议签署日期
荣基与腾讯普和于2018年2月2日在深圳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四)交割
受让方应依照以下商定分两期领取股份转让价款:
1、在下列第(1)项至第(6)项先决条件同时满足或被受让方全部或局部豁免后5个任务日内,受让方该当向转让方以及公司发送条件满足的告诉(“确认告诉”);在下列一切第(1)项至第(7)项先决条件同时满足或被受让方全部或局部豁免后5个任务日内,受让方该当向转让方领取股份转让价款的30%:
(1)单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受让方取得本次股份转让所需求的一切外部审批;
(3)受让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4)受让方对海澜之家的失职调查后果称心;
(5)自签约日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没有发作对海澜之家的资产、财务构造、负债、技术、盈利前景和正常运营已发生或经合理预见能够会发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情、现实、条件、变化或其它状况;
(6)不存在限制、制止或取消本次股份转让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判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股份转让发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判决、裁定或禁令;
(7)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买卖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且该意见仍为
无效。
2、在标的股份完成转让并注销至受让方名下(以注销结算机构完成注销为准)、相关先决条件依然满足或被受让方全部或局部豁免且转让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商定向受让方出示完税凭证之日起5个任务日内,受让方该当将剩余70%股份转让价款领取给转让方。
(五)标的股份的过户及权益义务转移
1、自确认告诉收回之日起10个任务日内,单方应依据海澜之家及注销结算机构要求,签署或提供标的股份过户所需全部法律文件、材料及信息,并由转让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上交所请求确认股份转让合规性。
2、转让方应在获得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后且同时《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先决条件依然满足或被受让方全部或局部豁免之日起10个任务日内,向注销结算机构请求操持股份转让过户注销手续。
3、自股份交割日起,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益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当。
4、股份交割日后,转让方并且转让方该当确保其关联方该当及时提议海澜之家董事会召集或召集召开海澜之家股东大会,审议受让方提名的一名董事候选人。转让方应促使其或其关联方委派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受让方提名之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且转让方该当在股东大会对受让方提名之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
(六)协议失效、解除与终止
1、《股份转让协议》经单方于签署日适当签署后失效,并对单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股份转让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应经单方协商分歧后,以书面方式停止,并经单方或其受权代表签署前方可失效。
3、协议解除
(1)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商定外,单方经协商分歧,可以以书面方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2)依据协议第十条商定解除。
4、《股份转让协议》可根据下列状况之一而终止:
(1)经单方分歧书面赞同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2)如在股份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已被告诉或已经过其他方式得知受让方严重违背《股份转让协议》所述受让方保证中的任一项的情形,或许受让方存在严重违背或不实行《股份转让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行为,转让方可以选择以书
面方式告诉受让方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交割日之前,受让方已被告诉或已经过其他方式得知转让方严重违背《股份转让协议》所述转让方保证中的任一项的情形,或许转让方严重违背或不实行《股份转让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行
为,受让方可以选择以书面方式告诉转让方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3)依《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则终止。
5、在《股份转让协议》终止的状况下,单方的进一步权益和义务应在终止时立刻中止,但不影响在终止日当日单方已发生的权益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缘由以外,任何一方不实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实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其应实行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说、保证或承诺,应依照法律规则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2、假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经单方尽最大努力,仍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买卖
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单方均有权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但是任何一方对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买卖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负有差错责任的,该当对另外一方停止赔偿。
四、本次买卖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腾讯普和不持有公司股份;荣基持有公司1,346,153,8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如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腾讯普和将持有公司238,549,6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荣基持有公司1,107,604,2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
荣基的分歧举动人海澜集团无限公司持有公司1,765,971,7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1%,周建平直接持有公司8,830,7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周立宸直接持有公司5,613,3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如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荣基及其分歧举动人算计直接持有公司2,888,020,065股股份,占公司算计总股本的64.28%。
五、所触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份转让不会招致公司实践控制人发作变化。本次股东权益变化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规则编制并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简式权益变化报告书》。公司将亲密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停顿状况,并及时履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拟买卖事宜须经上海证券买卖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前方可施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阔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除前述买卖外,公司与林芝腾讯科技无限公司、宁波挚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无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月3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林芝腾讯及挚信投资签署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荣基与腾讯普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无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