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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全进程监管

发布者:张楠远
导读武汉市将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全进程监管,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售前约谈与承诺、售中现场巡查及售后报告与抽查等四项监控制度。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控制房屋销售注销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地下销售。武汉市房管局要求房企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准绳上不得调整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

武汉市将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全进程监管,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售前约谈与承诺、售中现场巡查及售后报告与抽查等四项监控制度。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控制房屋销售注销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地下销售。

武汉市房管局要求房企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准绳上不得调整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同时,应承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展开项目销售前反省,并向房管部门提交标准展开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房企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地下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工夫须在上午9:00至20:00之间。项目销售时期,应自动配兼并承受房管部门现场监视。销售后三日内,房企须活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状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实名绑定,准绳上不得调整变化;商品房项目销售后30日内,房管部门将对购房人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