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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终裁韩国等国出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

发布者:马同远
导读酮存在倾销)3月19日从商务部得悉,2017年3月27日,商务部大多数人都曾因不佳的交通状况而迟过到、叫过苦。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的是社会各方面的全面提升,但在此过程中,交通的发展却没跟得上前进的步幅,各类交通难题让交管部门伤透脑筋,如何利用AI来解决相关难题已成当务之急。(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决议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出口甲基异丁基(甲)酮(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停止反倾销

酮存在倾销)

3月19日从商务部得悉,2017年3月27日,商务部大多数人都曾因不佳的交通状况而迟过到、叫过苦。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的是社会各方面的全面提升,但在此过程中,交通的发展却没跟得上前进的步幅,各类交通难题让交管部门伤透脑筋,如何利用AI来解决相关难题已成当务之急。(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决议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出口甲基异丁基(甲)酮(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停止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出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中国甲基异丁基(甲)酮产业遭到本质损害,并且倾销与本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议,自2018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出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征收反倾销税。征收税率详细状况为:韩国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18.5%,其他韩国公司32.3%;三井化学株式会社45.0%,三菱化学株式会社47.8%,其他日本公司190.4%;沙索南非无限公司15.9%,其他南非公司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