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18年立法方案,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了《贵阳市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条例》初稿,修正构成送审稿报送我局。我局经审查、修正构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正完善,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本网站全文登载,希望社会各界和广阔市民提出珍贵意见。若有修正意见,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4月17日前经过传真、电话或邮件反应到贵阳市法制局。
附件:《贵阳市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条例(征求意见稿)》
简单来说,创业有四步:一创意、二技术、三产品、四市场。对于停留在‘创意’阶段的团队,你们的难点不在于找钱,而在于找人。”结合自身微软背景及创业经验。贵阳市法制局
2018年3月19日
联络方式:
贵阳市法制局:联络电话:87989297(传真)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贵阳市卫生计生委:联络电话:87987085(传真)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贵阳市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和标准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进步使用与效劳效率和质量,扩展资源供应,培育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新业态,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安康医疗需求,根据《贵州省大数据开展使用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安康医疗大数据的使用设备建立、采集、会聚、存储、使用、效劳和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安康医疗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使用价值高为次要特征的安康医疗数据集合,是对数量宏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安康医疗数据停止采集、存储和关联剖析,发现新知识、发明新价值、提升新才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效劳业态。
本条例所称安康医疗数据,是指卫生计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在实行职责或许运营效劳等进程中制造或许获取,触及安康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效劳等方面的数据资源。
本条例所称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是指本市有管理权限的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
第三条 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该当遵照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开放交融、共建共享、标准有序、平安可控的准绳。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一致指导全市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任务,并且将该项任务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区(市、县)人民政府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任务。
市、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依照职责权限,担任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的统筹协调、监视指点和组织施行任务。
大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开展变革、财政、环境维护、体育、农业、旅游、教育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该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的相关任务。
第五条 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所需任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该当经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络、政府微信微博等,增强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知识,进步全社会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的认识和才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该当将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任务归入同级人民政府年度目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树立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诚信档案,记载医疗卫活力构、安康医疗效劳企业等守法失信行为,归入一致的信誉平台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团体都有权赞扬告发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的守法行为。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树立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告发赞扬制度,发布赞扬、告发方式等信息,及时注销、处置和回复赞扬告发。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移送有关部门或许有关医疗卫活力构处置。有关部门和有关机构处置后,及时反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二章 采集与会聚
第十条市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担任建立、管理、运转和维护承载相关业务零碎的市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用于全市安康医疗数据的会聚、存储、使用和效劳,并且与市级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联通。
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担任本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的管理、运转和维护,并且与市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联通。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需求,可以依法委托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机构,或许与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机构协议协作,建立、管理、运转和维护人口安康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公立医疗卫活力构该当增强本身信息零碎建立、改造、管理和维护,并且与人口安康信息平台联通。
鼓舞前款规则以外的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的信息零碎与市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联通。
第十二条 采集安康医疗数据,该当地下搜集、运用规则,明示搜集运用和目的、方式、范围、格式样本、流程,并且经被采集对象赞同。触及团体信息的,该当严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不得采集与实行职责或许运营效劳活动有关的数据。
第十三条 医疗卫活力构在医疗效劳活动中该当采集效劳对象自己或许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证卡或许居民安康卡等无效证件信息,树立实名电子病历。相关效劳对象该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无效的证件信息。
第十四条 公立医疗卫活力构该当依照有关数据规范、标准将全量数据会聚、存储在市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并且确保数据和使用接口开放。
鼓舞除前款以外的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的安康医疗全量数据会聚、存储在市级人口安康信息平台。
第十五条 安康医疗数据实举动态管理。卫生计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该当依照谁主管、谁提供、谁担任的准绳,明白专人对会聚、存储的安康医疗数据及时维护、更新,保证数据真实、精确、完好、及时。
第三章 使用与效劳
第十六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将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归入本市医疗计惹事业开展专项规划。
第十七条 会聚、存储在人口安康信息平台上的安康医疗数据的共享开放,该当依照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规则执行。
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之间需求共享安康医疗数据的,单方可以合同商定等方式共享。
第十八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组织医疗卫活力构对门诊人次、均匀住院日、诊疗费用、电子病历、反省检验、影像和特殊及功用反省等方面的数据停止搜集、剖析,经过人口安康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患者择优就诊。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经过人口安康平台为大众提供安康医疗数据查询、征询等效劳。
第十九条 医疗卫活力构该当为其效劳对象提供在线预定体检、预定诊疗、候诊提示、安康征询、实时预定就诊等安康医疗惠民效劳。
第二十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对居民安康卡、社会保证卡等使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安康档案,实时更新居民电子安康信息,对居民团体展开全生命周期的预防、医治、康复和安康管理等一体化电子安康信息效劳。
第二十一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经过人口安康信息平台的相应业务零碎树立医疗反省检验后果互认共享机制,完成同级医疗卫活力构之间或许医联体内医疗卫活力构的反省检验后果互认和上级医疗卫活力构认同下级医疗卫活力构的反省检验后果。
患者就诊时已在其他医疗卫活力构作反省检验,其后果契合相应条件,同级或许上级医疗卫活力构认同的,不得要求患者反复反省。
第二十二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在人口安康信息平台建立相应业务零碎,为医疗卫活力构在妇幼保健、近程会诊、区域影像、区域心电、近程医疗、安康档案查阅、双向转诊转检等方面提供安康医疗数据效劳和业务协同支持。
第二十三条 下级医疗卫活力构该当使用安康医疗大数据向上级医疗卫活力构提供会诊、影像、心电、培训、手术指点等近程医疗效劳。
第二十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在人口安康信息平台建立辅佐诊疗零碎。医疗卫活力构该当使用辅佐诊疗零碎展开辅佐诊疗,促进迷信诊断、合理用药。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该当会同卫生计生行政等有关部门使用安康医疗大数据推进智慧医保建立,逐渐整合新农合、城镇居民根本医保等信息零碎,完成一致管理,支持跨区域费用核对和即时结算。
第二十六条 医疗卫活力构该当确保居民电子安康档案可在医疗卫活力构之间受权查询、调阅。未经居民电子安康档案触及的居民自己或许监护人赞同,医疗卫活力构不得查阅触及的居民电子安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组织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对因病致贫返贫人员树立安康档案,归入省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管理数据库管理,为施行精准安康扶贫提供根底数据和决策参考。
第二十八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使用安康医疗大数据推进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视、卫生应急等使用,提升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才能。
第二十九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制定安康医疗教育培训方案,采取组织优质师资推进网络医学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在线互动、近程培训、近程手术示教、学习成效评价、与国际知名医疗卫活力构树立对口帮扶机制等措施,进步基层医疗卫生效劳才能。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该当采取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等措施,培育安康医疗大数据交流和买卖市场,鼓舞、引导安康医疗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停止数据交流和买卖,促进安康医疗数据流通。
第三十一条 鼓舞初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与卫生计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协作,展开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技术研讨和转化研发效果,树立安康医疗大数据适用与效劳教育理论、创新创业和培训基地。
支持初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与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相关课程。
第三十二条 鼓舞将安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交融,创新开展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新业态。
鼓舞医疗卫活力构开展网上医院、掌上医院、云医院等新型安康医疗效劳形式。
鼓舞金融、社会、官方等各类资本参与安康医疗大数据的根底工程、使用开发和运营效劳。
鼓舞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康医疗信息化建立与资源共享,提供大病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一致结算效劳。
第三十三条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开展变革等部门该当使用安康医疗大数据实时监测医疗效劳价钱、医保筹资及领取、居民医疗担负控制、药品运用等关键目标,对医疗卫活力构的医疗行为、妇幼安康效劳、医疗技术人员执业、处方线上点评、区域疾控监测、药品及耗材投标推销、药品运用、医保领取等与安康医疗相关的活动实行全进程监视。
第三十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该当严厉执行网络平安、数据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则,落实各项平安维护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实行安康医疗数据平安维护义务,保证相关信息零碎和数据平安。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该当催促医疗卫活力构和其他安康医疗效劳企业实行安康医疗相关信息零碎和数据平安维护义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立医疗卫活力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矫正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一)违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则,不实行信息零碎建立、改造、管理和维护义务,或许未将信息零碎与人口安康信息平台联通的;
(二)违背十三条规则,未树立实名电子病历的;
(三)违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未按将全量数据会聚、存储在人口安康信息平台,或许未将数据和使用接口开放的;
(四)违背第十五条规则,未明白专人对会聚、存储在人口安康信息平台的安康医疗数据停止管理、维护、更新,或许会聚、存储的数据不真实、不精确、不完好、不及时的;
(五)违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则,要求患者反复反省的;
(六)违背第二十三条规则,未展开近程医疗效劳的;
(七)违背第二十四条规则,未使用辅佐诊疗零碎展开辅佐诊疗招致医生不迷信诊断或许不合理用药的;
(八)违背第二十六条规则,未经居民电子安康档案触及的居民自己或许监护人赞同,查阅其电子安康档案的。
第三十六条 国度机关及其任务人员违背本条例规则,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秉公作弊,不实行本条例规则义务,或许阻碍安康医疗大数据使用与效劳,尚不构成立功的,由其下级主管部门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第三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规则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行政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活力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其效劳对象隐私或许未经效劳对象赞同地下其病历材料形成损害的,该当依法承当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