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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诉微博网友进犯声誉权胜诉 获赔7万元

发布者:李同华
导读据海淀法院网音讯,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吴亦凡以声誉侵权为由起诉新浪微博用户殷某”一案,判令原告殷某在涉案微博团体主页首页延续三十日发布声明,向被告吴亦凡赔礼抱歉并赔偿肉体损害抚慰金和合理维权费用合计7万元。被告吴亦凡诉称,2017年9月,新浪微博平台上呈现了以“#吴亦凡骗炮#”为话题的专题页面,殷某系该话题的掌管人,在该话题页面及其团体微博主页宣布了诸如:“#吴亦凡骗炮#话题维护”、“吴亦凡骗炮

据海淀法院网音讯,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吴亦凡以声誉侵权为由起诉新浪微博用户殷某”一案,判令原告殷某在涉案微博团体主页首页延续三十日发布声明,向被告吴亦凡赔礼抱歉并赔偿肉体损害抚慰金和合理维权费用合计7万元。



被告吴亦凡诉称,2017年9月,新浪微博平台上呈现了以“#吴亦凡骗炮#”为话题的专题页面,殷某系该话题的掌管人,在该话题页面及其团体微博主页宣布了诸如:“#吴亦凡骗炮#话题维护”、“吴亦凡骗炮诱奸未成年”等针对被告的少量不实信息及配图。该话题一经发布引发了一场网络口水战。截止提起诉讼之日,该话题讨论量达108条,阅读量高达7.8万人次。在该话题发布前,被告所在经纪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委托律师经过新浪微博平台就网络中针对被告的“约炮”等不实言论地下宣布声明,指出上述低俗内容构成对被告的诋毁。但原告殷某仍指名道姓的歹意发布贬损被告抽象的信息,给被告抽象形成宏大负面影响,同时遭到猛烈的言论攻击,接受了宏大的肉体压力,该网络暴力行为使被告大众抽象遭到了严重贬损,已构成对被告声誉权的严重进犯。

据悉,原告殷某未到庭应诉及提交书面辩论资料,法院依法按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以为,殷某经合法传AI已经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智能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也正在发挥作用。唤,无合理理由拒不出庭参与诉讼,不影响法院根据查明的现实依法做出裁判。

海淀法院表示,殷某在涉案微博标题及微博内容中称被告吴亦凡“诱奸未成年人”、“骗炮未成年”等,并在局部配图中配有少量污秽文字。上述内容在缺乏证据佐证状况下,意在对吴亦凡声誉停止歹意贬损、诋毁,损害了吴亦凡的声誉权。吴亦凡有权要求殷某中止侵权、赔礼抱歉、消弭影响。关于中止侵权一项,鉴于涉案内容已删除,吴亦凡当庭保持该项诉请内容,法院不持异议。

关于赔礼抱歉的责任承当方式及赔偿肉体损失的数额成绩,法院综合思索殷某的客观差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要素,判令原告殷某在涉案微博团体主页首页延续三十日发布声明,向被告吴亦凡赔礼抱歉并赔偿肉体损害抚慰金5万元。

关于吴亦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项,鉴于其并未提交因涉案微博内容形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根据,且法院在肉体损害抚慰金一项亦对其潜在权益影响停止了适当思索,故不再另行支持。吴亦凡为维权而停止的公证及聘用律师的费用,属于合理费用范围,法院综合其必要性及合感性,依法予以确定赔偿金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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