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独角兽企业,就是具有10亿美元以上估值且兴办工夫绝对较短的公司。无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独角兽企业数量的全球占比已超越35%,情势喜人。正由于独角兽企业迸发力强、对经济拉举措用分明,很多中央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把独角兽企业作为重点来培育,并没有错,但必需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企业开展规律为前提。否则,独角兽就能够变成“毒角兽”。有的中央亮出很高的独角兽企业培育目的,有的甚至表示,下一轮本地域能否站在制高点,就看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被赋予如此高的希冀,令人担忧。
毕竟,政策过于用力,就能够呈现“为独角兽而独角兽”的景象和拔苗滋长等成绩。前些年不少光伏企业之所以堕入开展窘境,其中一个缘由就是政策的自觉性带动了开展的自觉性,政策的无序带来行业开展的无序。很多本来可以根据经济规律有序开展的企业,为了抢占政策洼地,堕入无序开展的泥潭。更值得警醒的是,假如政策为“名”而定,而非依“实”所用,那些本想在技术、产品上下功夫的企业,也能够保持技术研讨和产品开发,为争取政策或补贴而保持中心竞争力。
一些中央在制定鼓舞独角兽企业的开展政策上,仍在围绕数据做文章,无视了开展质量成绩。要看到,目前的独角兽企业大多是在新兴经济范畴。虽然新兴经济的确是独角兽企业降生的次要土壤,但绝对其他范畴,新兴经济最容易发生泡沫,开展中能够遇到的风险最大。对此,各地必需有所预备,迷信决策。
总之,培植独角兽企业,必需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支持,绝不能为了政绩透支政策和政府公信力,更不能让本来可以有序开展的企业自乱阵脚。同时,各地职能部门要塑造好“亲”“清”的政商环境,打造好公道竞争的营商环境。否则,企业不能够失掉开展,也不会久留,更谈不上进入。
(摘编自5月23日《经济日报》,原题为《切不可“为独角兽而独角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