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一线》作者 孙宏超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原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受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地下宣判,撤销原审讯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富,依法予以返还。
此前,2009年3月30日,张文中被法院以诈骗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附张文中简历:
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于山东。
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又先后在中科院零碎迷信研讨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
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创建物美商城(后重组称为“物美投资”),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
2009年张文中因诈骗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10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述。
2018年5月31日上午10点,物美集团开创人张文中诈骗、单位受贿、挪用资金案再审,最高法改判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