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以来,三大运营商多款“不限流量套餐”纷繁强势上线,主打“不限量”的噱头。但是,“流量不限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限量”,而是“限速又限量”。运营商大张旗鼓地将“不限量”作为卖点,而严重弱化“限速限量”的重要买卖信息,属“误导性脱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二十条规则“运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许效劳的质量、功能、用处、无效期限等信息,该当真实、片面,不得作虚伪或许引人曲解的宣传。”香港《商品阐明条例》也规则:运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效劳时,脱漏重要材料;隐藏重要材料;以不明白、难以了解、模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材料等都属于“误导性脱漏”行为。该行为在香港地域属于立功行为,虽然在我国目前对此行为没有科以刑罚,但这种不良的营销手法,严重进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的根底和前提,知情权和选择权没有落到实处,公道买卖权更无从谈起。
近期,深圳市消委会收到了多起关于三大运营商“不限量套餐”限速的赞扬。市民王先生向深圳消委会赞扬称,他操持了中国挪动有限流量套餐(188元/月),后王先生发现当流量超越了20GB,网速就十分慢,于是他想更改为之前的流量套餐(30GB/月),原告知不能变卦。市民李女士向深圳消委会赞扬,她购置了中国联通的不限量套餐(99元/月),呈现限速成绩。市民张先生购置了中国电信不限量套餐(90元/月),他发现从5月初开端电信限制流量,招致无法运用。
深圳市消委会调查发现,三大运营商的“不限量套餐”都无限制性条款,且在官网首页大图宣传中对超出流量后限速等限制只字不提,或许在资费概况局部运用极小字标注,极易被人疏忽。如中国挪动“138元不限量4G飞享套餐”的网页上,资费概况局部用醒目的绿底白色三号大字体标注“省内流量不限量恣意用”,而在该网页下方的黑色五号字体的套餐阐明第5、6条显示,当月省内流量达20GB后,将降低省内网速,当月国际总流量达100GB后国际网速将降至128Kbps以下。中国联通199元的冰激凌套餐,用户当月国际流量到达40GB后,上网速率将降至最高7.2Mbps,总流量超越100GB后,上网速率有能够降至不高于256Kbps。中国电信99元不限量套餐,当月流量到达20GB后,上网速率降至1Mbps;199元不限量套餐,当月流量到达40GB后,上网速率降至1Mbps。
不限流量套餐本来是件惠及消费者的坏事,但假如运营商呈现了“误导性脱漏”,反而损害了消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新零售、新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的产业集群正在迸发活力;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知识产权转化、技术转移等新的动能正在超越旧的动力,新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费者权益。为此,深圳市消委会要求运营商实行真实、片面披露买卖信息的义务,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道买卖权,根绝相似于“误导性脱漏”的不良营商手法。关于“流量不限量”的限制性条款要标示醒目,并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无效期等需消费者留意的事项,要自动明白提示提示,不得蓄意让消费者感到混杂,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深圳市消委会将继续对此事停止监视。
(原题为《运营商“不限量套餐”隐藏限制性条款 属典型“误导性脱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