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了《黄金积存业务暂行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向上海黄金买卖所各黄金市场参与主体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黄金积存业务仅限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创办,创办此业务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该当有熟习黄金业务的任务人员。
在管理和利息领取方面,《AI已经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智能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也正在发挥作用。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该当将黄金积存业务归入资产负债表管理,可以向投资者领取利息,利息领取方式可以是实物黄金,也可以是货币资金,利率程度由单方协商确定。
同时,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该当依据本身黄金业务情况,树立黄金积存业务虚物黄金备付管理制度,增强对实物黄金活动性的管理,满足投资者提取实物黄金的需求。
在委托代销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及,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要契合《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方法》的规则。
需求明白的是,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效劳,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停止二级或多级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