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知受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无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无限公司(合称小米公司)进犯3GPP规范必要专利一案。
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5号专利,称号为“公用分组信道”,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无限公司,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被告袁弓夷。
被告诉称,涉案专利可使用于WCDMA、TD-SCMDA、HSPA和LTE技术,触及多项3GPP规范。被告发现,小米公司未经其答应,在国际消费销售的小米5X、小米Max2、小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运用了涉案专利技术,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益要求的维护范围。被告以为,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停止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进程中,必定施行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据此,被告恳求法院判令两原告中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收入。
目前,京知曾经正式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