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信誉卡(享低息存款)透支纠纷案停止通报。统计显示,此类纠纷九成以上由银行起诉,一审胜诉率较高。而持卡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占96%,上诉率高,二审胜诉率低。关于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是全部透支款项还是未归还局部,持卡人与银行单方之间争议较大。
争议焦点
信誉卡协议商定不明
据统计,近三年来,二中院共审理信誉卡透支上诉案件56件,次要分为两类,一是发卡银行起诉持卡人,以持卡人经催收仍欠款不予归还为由,恳求判令持卡人归还信誉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费用、滞纳金或违约金等;是持卡人起诉发卡银行,以发卡银行计收的息费规范过高、未予登记不良征信记载、未执行行动还款协议等为由,恳求判令发卡银行返还多收局部款项或登记不良征信记载等。
其中,发卡银行起诉的案件为52件,占全部案件的93%,诉讼比率及一审胜诉率较高。而持卡人提出上诉的案件54件,占全部案件的96%,上诉率高,二审胜诉率低。涉案金额普通为5万元左右,但也有案件争议款项缺乏1000元。
“银行和持卡人关于欠款本金争议较小,但关于利息基数争议较大。”据二中院民三庭法官孙兆晖引见,发卡银行主张计息基数为账单周期内的“全部透支款项”,持卡人则以为计息基数应为“未归还局部”款项,并以“全额计息”不契合监管规则为由回绝全额归还利息。
孙法官说,局部信誉卡协议对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商定不明,关于免费规范变化时的告诉方式及异议顺序未作规则,关于自动扣款的截止时点未作商定,招致单方发作较大争议。此外,发卡银行提示、阐明缺乏,局部发卡银行提供的请求资料关于免息条件、计息基数、复利计算等未向持卡人作出充沛阐明,也招致纠纷发作。还有局部信誉卡申办人私随着中国经济向消费型模式的转型, 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支付行业强劲的增长。自将信誉卡出租、出借给别人运用,以为别人用卡后所欠款项与本人有关。有持卡人在以为银行效劳不周后维权不当,回绝还款,招致透支利息和违约金不时添加。
相关案例
欠69元 利息317元
持卡人和银行的争议还集中表现在,持卡人提出的透支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过高方面。有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归还局部占全部透支金额的比例很小,欠款工夫很短,但发卡银行以全部透支款项为基数计算的利息金额远高于欠款本金,持卡人以为利息畸高。
李某信誉卡消费1.8万余元,在还款到期日尚欠69.36元未还。6天后,银行扣划欠款69.36元及透支利息317.43元。后李某起诉恳求确认全额计息条款有效并返还扣划的透支利息。法院经审理以为,全额计息条款并非减轻持卡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效能性强迫性规则,应属合法无效。个案中,该利息金额假如过火高于持卡人逾期还款形成的利息损失,持卡人可以恳求法院适当增加赔偿的利息金额。经过审理,二中院二审改判发卡银行返还局部透支利息。
法院建议
银行明白透支利息计算基数
二中院建议,发卡银行提供的信誉卡协议应明白商定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计息条款中应精确表述“全额计息”或“差额计息”规则。关于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归还透支款项的,明白商定实践还款额缺乏“最低还款额”时的计息基数。同时应向持卡人精确充沛提示和阐明免息条件、计息基数和违约金规范等条款内容。关于持卡人细微违约情形的利息畸高成绩,建议发卡银行可以思索就个案与持卡人协商处理方案,必要时适当调低个案中透支利息的规范。
持卡人则应清楚理解所持信誉卡的计息规则,充沛看法到拖欠透支款项将面临包括领取数额较高的利息和违约金、留下不良征信记载等严重结果,切勿以回绝还款方式消极抵抗,以免形成更大损失。
【来源: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