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告诉》(下文称《告诉》),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告诉》内容包括对券商采用分层管理,明白场外期权标的以及违规惩戒事项等,自5月28起失效。
依据《告诉》,证券公司展开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买卖商和二级买卖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买卖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买卖商。未能成为买卖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展开场外期权业务。
买卖商分级制度下,一级买卖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买卖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买卖公用账户,直接展开对冲买卖。二级买卖商仅能与一级买卖商停止个股对冲买卖,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买卖商之外的买卖对手展开场内个股对冲买卖。
标的管理方面,协会对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买卖标的、对冲标的实行自律管理。买卖商可以展开以契合规则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资产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
此外,买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卖商及协会认定的场外期权业务重要买卖对手该当活期向协会报送规则的场外期权业务信息。买卖商未按要求报送业务信息、影响监测监控情形的,协会将采取自律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证监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