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截至6月14日,仅有小米集团一家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获受理,审核形态为事后披露更新。
腾讯科技讯 6月15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任务会议,审核小米集团地下发行存托凭证(CDR)事项。
证监会音讯称,截至2018年6月14日,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307家,其中,已过会26家,未过会281家。
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74家,中止审查企业7家。
其中,证监会发布的试点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根本信息状况表显示,截至6月14日,仅有小米集团一家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获受理,审核形态为事后披露更新。
6月7日,证监会接纳并受理了小米递交的《初次地下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的请求,这意味着,CDR试点首家请求公司花落小米。
6月11日清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小米集团地下发行存托凭证招股阐明书(申报稿)》,小米拟在上交所上市,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同时小米披露了往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一季度支出344.12亿元,经调整运营净利润为16.99亿元。
小米在CDR招股书中表示,坚持以中国境内证券买卖所为主上市地,发行数量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CDR发行规模为准。作为CD随着中国经济向消费型模式的转型, 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支付行业强劲的增长。R第一单,小米示范作用分明。
此前,小米集团已于5月3日在港提交上市请求,并无望成为港股“同股不同权”的尝鲜者,此次又为CDR探路。从小米CDR招股书与港股招股书,也更能看到小米将来开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