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 探究多年,简直都在炒概念,哪个概念热就跟风一同上,法律淘宝、 人工智能 、大数据、知识付费、法律社群,不可胜数,但效果甚少,基本缘由就在于:其一,成为 律师 信息堆积平台,而不是法律效劳平台,认识不到市场并不需求律师信息,而是需求法律效劳;其二,无法在法律效劳市场中找到真实细分需求作为入口。
以后互联网+法律是律师信息平台而不是法律效劳平台
有一种观念以为,要搞互联网+法律,首先要明白互联网的实质,然后才干结合法律行业,而互联网的实质是衔接大于拥有。可我们互联网+法律衔接什么?由于我们以后互联网+法律平台在这个成绩上搞错了方向,致使简直一切互联网+法律只衔接律师与律师,号称我们互联网+法律平台有多少律师,可以帮客户找出多么片面精确的律师专业技艺信息。但是我们的客户在哪里?最重要的衔接客户呢?衔接法院呢?最终的结果是,互联网+法律平台地道变为一个律师信息堆积平台,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跟一本律师通讯录无异,变成售卖律师信息,而不是售卖法律效劳产品,无法提升法律效劳的效率还无故添加信息本钱,与互联网实质和客户需求南辕北辙。
客户需求什么?客户需求的并不是律师信息,他不是找不到律师,而是高效的法律效劳,就像我们需求的不是消费商的信息,而是产品。所以搞了这么多年互联网+法律,搞的基本就不是法律电商,甚至连法律行业中介也谈不上,只是律师中介。见过那个房产中介会向客户展现房主信息而不是房屋信息的?
在我们看来,互联网+法律首要衔接的是平台与客户的衔接,甚至平台与法院的衔接,并不需求衔接律师与律师。衔接律师与律师,只会加大律师之间不用要的惨烈竞争形成内讧,招致律师流失殆尽,最终平台倒台。就像赢了网更是让律师之间互相竞争招标客户案件,人为加大客户决策本钱和律师获客本钱,律师撰写的不能中标的标书本钱甚至大大高于法律效劳自身的本钱,谈何用互联网提升法律行业的效率?
以后互联网+法律没有找到法律效劳市场真实细分需求
以后互联网+法律平台把律师当客户,或许把 法律征询 当入口,或许把企业法务当入口,为什么这些都不是法律效劳市场真实细分需求?
把律师当客户的互联网+法律成绩出在哪?
为律师提供培训、法律工具软件等等,名为赋能律师,可是这关于法律效劳市场需求有何益?既没无为律师提供法律效劳市场的入口,律师学的再多,互联网辅佐工具再先进再智能,也没有用武之地哪,甚至让法律效劳化简为繁,添加少量不用要的流程,添加法律效劳本钱,提升法律效劳价钱,进一步抑制市场需求,形成不能带来新客户还流失老客户。这样上去,互联网+法律的优势何在?
把法律征询当市场入口的成绩又在哪?
法律征询的实质应该是法律效劳产品征询,而不应该是知识解答,由于法律征询并不能满足客户任何真实法律需求,法律征询最终只能给客户一个心思抚慰,不能处理客户真实成绩。比方客户征询某个纠纷,律师不论粗略还是详尽答复,甚至一步一步通知客户怎样处理纠纷致使客户可以本人去处理纠纷,最终能满足客户需求或许处理客户成绩的还是客户本人去处理,而不是征询解答能处理。
所以法律征询,应该作为法律效劳产品征询,由客服解答,而不是由专业律师解答,防止律师消耗少量有效本钱。一切行业只要律师行业把客户征询当成效劳或许产品售卖,不论有归还是无偿。谁见过卖手机的通知客户手机制造知识?客户需求的也并不是知识解答,而是处理客户成绩的效劳或许产品。现有互联网+法律平台错把法律征询当知识解答,致使不能满足客户真实法律需求,又糜费本身少量本钱,甚至怕说得太详细客户本人处理致使对客户不真诚形成客户体验蹩脚。因而法律效劳市场把法律征询当成产品售卖完全错误,不论是不是收费,由于互联网+法律平台不是法学院或许法律培训机构。
有人能够会质疑没有了对法律征询的专业解答,客户如何信任?这就阐明法律行业以后营销的低效和客户信任机制的落后。律师总以为应该用专业知识解答客户法律征询、举行专业法律论坛、撰写专业文章来取得客户信任,可是客户能听懂看懂多少,又有多少兴味去看去听?其他任何行业都不是通知客户产品专业性知识来获得客户信任的,为什么律师行业却需求这样,于理不通。
律师行业并没有比高科技行业更触及到专业性,也无需费尽心思去让客户明白专业性。领取宝信任的树立并不是由于领取宝详细通知我们平安技术如何构建致使能如何平安,而是直接通知客户你敢用我敢赔,保险全额承保。我们购置某个产品,不是由于产品消费商通知了我们多少专业知识。所以法律行业客户信任机制应该革新,让营销更高效。
那把企业法务当成切入口成绩在哪?
企业法务产品应有尽有,可以搞出几千几万无量无尽的产品,甚至还无法满足每个不同企业每时每刻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需求。但详细包括哪些连律师本人也搞不清楚,客户又怎样晓得这东西能满足本人什么需求?所以企业法务自身并不是产品,而是一个行业。我们不能把企业法务当成产品售卖给客户,由于我们不能向客户提供一个行业。
在这个行业中,市场需求分类还不甚明白状况下,把企业法务作为互联网+法律平台并没有什么意义。但知识产权、电子合同作为企业法务行业中可以打形成形的产品,作为互联网+法律平台的切入口是一种无益的尝试,这就是为什么知果果、快签在众多互联网+法律平台中较为成功的缘由。但知识产权请求确权行业门槛低,不能树立行业壁垒,不能规模化,甚至客户完全可以本人在知识产权局注册个账户请求知识产权确权,性价比还高于外包。
而电子合同完全属于制造新的市场需求,电子合同真实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性能否需求第三方确认,法律并没有作要求,而电子合同真实性添加第三方确认本钱的需求有违技术开展方向,随着区块链和量子通讯的开展,第三方认证电子合同市场需求开展前景不容悲观。
互联网+法律将来形式
以后简直一切的互联网+法律从业人员刚开端都在用法律淘宝、法律滴滴概念来搞互联网+法律,搞了几年都不起色,然后就对外声称法律效劳是复杂效劳因而不适用淘宝或许滴滴形式。
可是在我们看来,这些互联网+法律从业人员除了晓得淘宝、滴滴这两个词外连淘宝、滴滴是什么都不晓得,然后就说不适用淘宝或许滴滴形式。淘宝、滴滴会像以后互联网+法律那样展现商家信息或许司机信息吗?是展现商家的工商信息、年报信息、征税信息、消费方式信息等信息吗?是展现司机团体信息、驾驶证书信息、驾驶年限信息、已经驾驶道路信息等信息吗?并不是的,淘宝展现的是商品信息和价钱信息;滴滴向客户展现的是出行效劳产品信息和价钱信息,在派单之前客户则对司机团体的任何信息都不知晓。
淘宝、滴滴的实质是营销平台和技术平台,而不是销售商和司机信息平台,以后互联网+法律看法不到这个实质,所以最终搞成了律师信息平台,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我们置信,互联网+法律要是看法到淘宝、滴滴的实质,参考淘宝、滴滴形式,或许选择滴滴形式,让互联网+法律成为法律效劳技术平台和营销平台,律师则经过承受平台的派单战争台提供的法律效劳技术高效处置法律效劳,法律效劳行业将真正进入互联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