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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科技使用需警觉三类风险

发布者:马同林
导读在保险科技疾速开展进程中,一些风险和成绩也随之而来。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近日提出,需求留意三类风险,这也对保险业本身的风险管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三类风险详细如下:一是网络平安风险。保险科技经过信息化重塑传统业态,将来,数据资源将会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战略资产,基于云端的数据记载有能够面临数据泄露风险,网络平安、信息平安的风险防备也将逐步成为将来保险市场的重要关注点。二是合规风险。自动驾驶、

在保险科技疾速开展进程中,一些风险和成绩也随之而来。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近日提出,需求留意三类风险,这也对保险业本身的风险管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三类风险详细如下:

一是网络平安风险。保险科技经过信息化重塑传统业态,将来,数据资源将会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战略资产,基于云端的数据记载有能够面临数据泄露风险,网络平安、信息平安的风险防备也将逐步成为将来保险市场的重要关注点。

二是合规风险。自动驾驶、物联网等技术从基本上改动了原有保险标的的性质,保险监管政策、监管规则、监管规范要相应调整,相关立法、精算、承保规则要及时顺应风险的变化。

三是操作风险。科技创新虽然进步了效劳效率,但是产品的数字化、场景化、碎片化创新不当或过度,很能够发生操作风险,甚至带来名誉风险等。因而,保险机构特别是中介机构要高度注重,及时发现并采取无效措施防备。